我们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提供基于互联网的充值服务,为获得充值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充值程序。用户在进行充值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接受"、“充值”等含义的按钮,或输入/选择充值金额后进行充值操作等实际使用充值服务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用户在使用我们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尤其是重点提示条款,如用户不同意本充值用户协议及/或对其的修改,请停止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
特别提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禁止未成年人使用充值服务。
1、服务内容
如您使用iOS系统,我们的充值系统提供Apple Pay的充值方式。如您使用非iOS系统,我们的充值系统提供支付宝、微信支付、京东支付、度小满、银行卡支付、银联支付等不同的充值方式。具体充值方式根据用户自选需求及各投放渠道政策有所差异。用户可以为其使用的账号充值。
部分业务场景下,我们还支持直接支付人民币购买具体服务,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支付购买。
2、操作方法
2.1 用户可以在此充值系统上自由选择具体的充值方式,并按相应页面提示的程序完成充值。
2.2 充值页面上展示的优惠信息(如有)与充值渠道的运营策略、用户当前使用的账号、用户过往充值情况等相关,该等优惠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优惠以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2.3 用户使用各种充值方式进行充值后,应保留充值订单号或其他充值记录以作为今后发生问题核对依据凭证(用户就充值服务投诉,但未有任何有效凭证佐证的,我们将不会作出任何补偿或赔偿)。
3、风险提示
3.1 在使用充值方式时,用户务必仔细确认自己的账号并仔细选择相关操作选项。若因为用户自身输入账号错误、操作不当或不了解充值计费方式等因素造成充错账号、错选充值种类等情形而损害自身权益的,我们将不会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3.2 为了强化反洗钱合规管理,我们特此规定:我们严格禁止任何在同一实名认证体系下的账号间进行互相打赏的行为。“同一实名认证体系下的账号”是指使用了相同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实名认证信息的YY账号。
3.3 若用户以非法的方式,或使用非我们所指定的充值方式进行充值,我们不保证该充值顺利或者正确完成。若因此造成用户权益受损时,我们不会作任何补偿或赔偿,我们同时保留随时终止该用户我们账号及使用各项充值服务的权利。
3.4 用户不得通过我们的充值进行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充值漏洞谋利,否则我们有权终止服务,追缴非法获利,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3.5 用户保证用于充值的资金均为您的合法收入所得,且用户有充分权利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因用户违反本条而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由用户自行处理解决,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我们如果发现(包括但不限于主动发现、收到第三方投诉或权力机关通知等情形)存在上述事由,有权单方决定限制用户使用全部或部分充值额、暂停或终止向用户提供充值服务或对用户的帐号采取进一步管理措施;如因此给我们造成损失的,用户应予以全额赔偿,同时,我们有权保存相关信息,并向相关执法/司法机构、主管部门报告。
3.6 您在使用我们的充值服务过程中,您应遵守所有适用的反洗钱、反诈骗相关的法律法规。您承诺不得利用您的充值账号进行洗钱、诈骗等任何非法活动,也不得接受他人利用您通过您的充值账号完成洗钱、诈骗等的任何非法要求。若您的充值账号发生任何异常交易,我们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或监管要求采取暂停您的充值账号权限、展开调查等措施,且无须承担您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您确认您向我们提供的身份信息及资料完全真实有效,并且愿意按照法律规定及我们的要求协助和配合监管机构的调查。
4、充值/购买成功后
4.1充值成功后,我们为您的账号增加虚拟货币属于一次性服务性质,前述虚拟货币并非存款、预付款或其他任何可退还性质的商品或财产权利,仅可在我们提供的具体场景中使用,我们不会提供任何退还或逆向兑换服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除外。
4.2用户亦可选择直接支付人民币购买特定服务内容,购买成功后,用户可以使用相关服务;该等服务款项系用户购买的服务所对应的网络商品价格,并非存款、预付款、定金、储蓄卡等性质,相关服务一经开通后不可退款。
4.3不同的银行对用户选择的充值金额和充值时间段设置了不同的到账时间,如用户单次充值金额超出银行设定的实时到账金额、或者充值时间超出了实时到账的时间段,则用户充值完成后,相应的虚拟货币到账时间/服务生效时间将有一定的延迟,则实际到账/生效时间以银行的规定和处理为准。
5、渠道商服务手续费用
各充值方式对应的渠道商可能会按其标准制定相关充值渠道手续费用(可能会在充值操作页面或渠道商其他页面上提示),并在用户充值时收取。我们特此提醒:请用户务必注意各充值方式的渠道商服务手续费,并按自己的需求选取充值方式。
6、充值差额处理
因平台充值系统或支付方式技术故障、数据传输错误等原因,导致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与系统到账金额不一致(即“充值失实”),且经平台查证属实的,我们将根据用户充值情况做出处理:
6.1 系统到账金额小于用户实际支付金额的,我们将差额对应的虚拟货币补足至用户账户;
6.2 系统到账金额大于用户实际支付金额的,我们有权追回差额,追回方式包括:从用户账户余额中扣除相应虚拟货币、在后续充值中抵扣,或要求用户返还其他等值财产;
6.3 因支付渠道商收取服务手续费用等原因导致系统到账金额小于用户实际支付金额的,不属于本条所称的“充值失实”,我们不予补足。
7、打赏规则
7.1 您充值购买“Y币”、“紫水晶”、“金钻”等平台虚拟货币后,可以使用的平台服务包括直播送礼,即您可在直播间/语音房内将前述虚拟货币兑换为虚拟礼物并赠送给主播,以表达对主播所提供直播内容、互动等服务的认可与赞赏。每个虚拟礼物都有对应的虚拟货币兑换数量,具体购买何种虚拟礼物以及数量由您自行决定。您打赏的虚拟礼物,我们将按照公示的分成比例与主播/公会进行结算,具体分成比例以平台相关产品功能页面显示为准。
7.2 我们倡导理性消费、量入为出。请您务必根据您的自身消费能力和实际需求,合理购买并使用打赏服务,避免过度消费。我们严格抵制诱导、刺激、煽动用户非理性打赏以及引诱、教唆未成年人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的行为。如您发现前述违规行为,可通过我们公示的渠道进行反馈,我们收到举报后核查属实的,将依法依规采取处置措施。期待与您共建健康有序的社区生态。
7.3 我们有权基于法律法规修订、监管部门要求、交易安全保障、运营策略更新、市场环境变化等方面的考虑,不时对打赏服务设置相关限制、提醒等,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全部或部分用户的交易限额及/或交易次数、禁止特定用户使用本服务、或增加交易验证等。
8、未成年人退款与反欺诈
8.1 我们禁止未成年人及其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充值服务。若您为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您应对您监护的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监护职责,请您在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我们相关产品及服务时开启未成年人模式及/或其他保护工具,监督、指导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正确使用相关产品及服务,妥善保管支付账户及支付密码等信息,否则请勿使用本充值服务。
8.2 若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经监护人同意使用本充值服务,我们依法依规提供未成年人消费退款服务,以保障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您不应以非法目的或不当方式使用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成年人冒充未成年人骗取退款、诱导未成年人消费后申请退款等。前述行为将构成对本协议的严重违反,我们经合理确认后有权拒绝退款,并保留进一步依法追究您法律责任的权利。
9、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9.1 我们可以根据业务需求随时变更服务或更新本协议的条款,但应在相关的页面上及时提示修改内容。修改后的服务协议一旦在页面上公布即代替原来的服务协议。
9.2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充值服务,我们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9.3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我们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b)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9.4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我们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充值服务的权利,对于充值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我们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9.5 我们有权基于交易安全、运营策略、行业惯例等方面的考虑不时设定涉及交易的相关限制和提醒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限额、交易次数等。
10、免责声明和损害赔偿
10.1发生下列情况时,我们免于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a)用户因使用第三方支付渠道充值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争议;
(b)由于用户将密码告知他人导致的用户财产损失;
(c)因用户个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或本协议之外的第三方所造成的用户财产损失;
(d)由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的情势导致的各种情况和纠纷;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情势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重大影响、政府管制导致的暂时关闭、病毒侵袭。
10.2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我们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我们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10.3 用户在使用我们提供的充值服务时,如出现任何的涉嫌犯罪、违法违规、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违反《用户服务协议》、本协议或我们发布的其他对用户的管理规定的情形,我们有权视用户行为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决定对用户的帐号采取暂时或永久封禁措施帐号。帐号封禁后至解禁(如有)前,用户帐户上剩余的平台虚拟货币将被暂时冻结或全部扣除,不可继续用于购买我们的产品及/或服务,同时不予返还用户购买虚拟货币时的现金价值。
11、其他
11.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11.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争议双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一裁终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1.3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